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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家相片天主教台北聖家堂

常年期第31主日 2021/10/31

申六2-6   希七23-28   谷十二28-34 



耶穌在走向耶路撒冷的路上,一直在培訓門徒應有的精神。但實際該怎樣做呢?首先得回顧耶穌當時身處的境況。耶穌已進入耶路撒冷並與當權者正面衝突;第一批是法利塞人,他們問耶穌一個政治性的問題(應否向凱撒納稅),隨著,撒杜塞人問一個神學性的問題 (一個婦人結婚七次,如果有復活的話,她將是那一位的妻子呢?)。兩次耶穌都一語挫敗對手, 這一回由飽學的經師出馬,雖然語氣溫和多,但仍有點刁難的味道,他問一個學術性的問題:在眾多的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條呢?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聽著!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


  耶穌所回答的其實是猶太人每日所唸的經文之一。經師問哪一條誡命最大,本來耶穌只答一條就可拿滿分,但耶穌並非要羸問答遊戲,祂關心的是這位經師及周圍的人與天主的關係,因為如果只以愛天主為答案,人跟天主的關係容易有僵化的危險。


  猶太人牢記著要愛天主,最初是感念天主帶他們離開埃及,表現的方式就是遵守十誡,以具體的生活去愛天主。但到耶穌的時代,出谷的經驗已是一千三百年前的事了,一段本來是活生生的個人體驗,早已淡退為一篇傳統故事,愛天主的方式,流於獻全燔祭、作犧牲及風俗習慣上的改,例如把經文繫於額上或臂上等等。


  假如有人問:你怎樣愛天主? 你的答案若是:我參與彌撒、祈禱、奉獻,果真如此,可能流於經師的了解,即在我與天主之間,其實沒有容納其他人。耶穌了不起的地方是把第二條也連上去,使第一條活起來,成為有血有肉的誡命。老實說,要人對天主情感豐富地愛,真的不知從何愛起。耶穌給我們一訣秘方:從接觸的人做起


  誰都有愛自己的經驗:吃自助餐時,我們大概會多挑生魚片、生蠔、牛肉等高價營養的食物來吃…。從生活小節上,看得出人多麼愛自己。現在天主要求我們像愛自己一樣去愛別人,你看多難!由此便知道「愛人如己」的確是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天主的表現。


  耶穌其實已為我們立下「愛人如己」的榜樣。猶太人分批前來刁難,耶穌面對這些來意不善的人仍耐心十足,幫助他們接近天主。人單靠自己的力量恒常地、全面地愛人如己實在困難。數天之後,耶穌順服天父的旨意表達祂對人-包括祂的仇人-的愛。基督是愛主愛人的基礎,感受到基督的愛,基督徒才有力量和有動機去「愛人如己」,才懂得全心、全靈、全意、全力 去愛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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