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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二十七主日
依5:1-7 斐4:6-9 瑪21:33-43 2026/10/04 今日福音的比喻是接著上星期的,對象也是司祭長和民間長老。耶穌說這比喻的時候,是祂榮進耶路撒冷之後,並且已經和當權者發生過正面衝突;接二連三的比喻,都是耶穌給予他們震撼性的當頭棒喝。 比喻本身看似有許多犯駁、不合理的地方。我們會問:究竟有沒有如此野蠻的佃戶?在我們心目中,只有無良地主欺負農民,很少會有兇惡農民欺負地主,所以比喻的故事在現實環境中似乎不太可能發生。我們又會懷疑到底有沒有如此笨的地主,他明知佃戶的行為像流氓,但派遣僕人去時,竟然沒有派其他人同去;而派兒子去時,也沒有派人去保護他,簡直是送羊入虎口。按當時的習慣,如果地主沒有繼承人,那麼租用田地的住客,便可以佔有那些土地,難怪佃戶那麼興奮要殺害主人的兒子。 我們不能用今天的邏輯去看這故事,因為整個比喻是救恩史的縮影。天主特別優待以色列人,為他們開墾了葡萄園,圍上籬笆,掘了榨酒池,築了瞭望台。這一切都是當時以色列人夢寐以求的東西。天主如此賞識以色列人,並不是因為他們了不起,他們只是個弱小的民族,不能和中國、


常年期第二十六主日
則18:25-28 斐2:1-11 瑪21:28-32 2026/09/27 耶穌喜歡講故事,因為故事是當時傳遞訊息最佳的工具。今日福音故事的訊息很簡單:人要承行天父的旨意,光說不做是沒有用的。當日的對象是司祭長和民間長老,希望他們聽後會醒覺。 透過故事本身,耶穌清楚判斷司祭長和民間長老的行為不對。故事中的兩個兒子代表了兩類不同的猶太人;願意悔改的稅吏和娼妓,比不知悔改的司祭長和民間長老更先進入天國。這為後者是一個很大的諷刺,因為稅吏和娼妓破壞了舊約聖潔的法律;司祭長和民間長老很多是法利塞人,他們視破壞聖潔法律的人都是罪人,都需要隔離,免得自己被玷污。但耶穌竟然說稅吏和娼妓比他們先進天國,為他們是個很大的侮辱。 我們反省這故事時,可能會想:這些司祭和民間長老是否犯了比貪婪、剝削、姦淫更大的罪,而有這樣的結果呢?事實可能並非如此。耶穌並沒有稱讚第一類人,而只譴責第二類人。故事中,兩類人都不完美。當父親叫大兒子做事時,他很堅決地說:「我不去」,而且連父親也不稱呼,傷透了父親的心。換句話說,稅吏和娼妓的確犯了罪,但他們知道悔改,最後也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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