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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家相片天主教台北聖家堂

常年期第廿三主日 2014-09-07

如果他聽從了你,你便賺得了你的弟兄。

林 文森執事與你分享(徐仲秋翻譯)


今天的福音提醒我們,歸屬於教會的意義就是歸屬於一個在基督內的弟兄姊妹的團體。我們首先看到的是團體成員做錯事之後的三階段處理。一般來說,人會盡可能的想要把問題低調處理,所以第一階段是由涉入的兩人設法單獨解決彼此的衝突,如果順利的話,會是最理想的。第二階段,如果冒犯人的一方拒絕聆聽他的「弟兄」,那麼應該帶上別人,作為可靠的見證者。到了第三階段,如果他還是拒絕聽其他人的話,那麼「就得告訴教會」,「教會」在此應該理解為地方性質的團體。如果犯錯的人連教會都不聽從,也不改變,「就視他為外邦人或是稅吏」,也就是,把他逐出團體,不再當做自己人。很顯然,這是非常劇烈的最後手段,但是本意絕不是報復,而是出於真正我在乎團體的健全。我們這些在基督內的弟兄姊妹們又如何呢?我們有照這方法一步、一步走嗎?還是我們跟別人的關係只建立在「好惡」之上呢?一旦發生衝突,我們直接動用最後手段(「把他們視做外邦人或稅吏」)去判斷其他人。

也許,我們會問:這怎麼跟耶穌對罪人(包括腐敗的稅吏和娼妓)開放的態度差很大?也和「浪子回頭」的故事不一致。我們必須記得,耶穌和罪人同坐,不是因為他愛罪人勝過好人,而是他希望領罪人們回頭。當他寬恕犯姦淫的婦人,他告訴她「別再犯罪了」。浪子是在決定不再過著放浪的生活,自己決定要回到父親身邊時,才得到張開雙臂的歡迎。

「若你們中二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無論為什麼事祈禱,我在天之父必要給他們成就。因為那裡有兩個人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只要基督徒以真理和愛聚在一起,不管是正式的祈禱或是非正式的祈禱(例如工作、讀書或是做任何決定),耶穌在,他發言,且他行動。這是一個大得不得了的禮物,也是極大的責任。我們很容易這樣想:做個天主教友,唯一重要的關係就是天主和我,我只要「拯救自己的靈魂」。可是,事實上,唯一拯救自己靈魂的方法,是成為在基督內合一、真正愛、關懷的團體中的一份子。有時候,關懷會是邀請弟兄(或姊妹)好好面對福音愛的命令。我們身為團體的成員,對其他肢體的健全有責任。如果我們只做個假好心人,忽視社會的問題,像是嗑藥、酗酒、濫賭、家庭暴力、歧視身心障礙者、種族剝削等等,發生在我們的堂區,我們就沒有在愛的團體這個見證上有所成長。只是以私密的告解來處理這些問題是不夠的,和好必須發生在團體的層次。因此,幫助弟兄姐妹實現作基督身體的召叫是每一個團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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