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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家相片: 堂 聖家
    堂 聖家
  • 8月5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已更新:8月9日

常年期第十八主日

訓 1:2,2:21-23 哥 3:1-5,9-11 路 12:13--21



今天的福音選讀很清楚地分為二段,先是一個真實事 件:有人請耶穌幫他與兄弟分家產(路 12:13-15),然後 耶穌講了一個比喻,說明只為自己積財,而不在天主前致 富,是錯誤的人生觀(16-21)。那個請耶穌幫忙分家的 人,該是個懂得猶太法律的信徒。他心裡想,耶穌精通法 律,道德高尚,一定能按照法律(如戶 27:8-10;申 21:17)作出好的判斷。但耶穌不為所動,無意介入財務 管理和分家的糾紛中,因為他的使命屬於另一個層次,如 召喚罪人悔改(路 5:32,19:10),或使人獲得更豐富的 生命(若 10:10)。「人哪!誰指派我做判官來替你們分 家產呢?」這句話,是套用一個希伯來人向四十歲的梅瑟 所發的問話(出 2:14)。


耶穌拒絕那人的邀請後,轉向群眾,對他們說:「你 們要當心,防範和避免一切貪念。因為人的生命不在於擁 有大量財產。」(15)財富不一定帶來幸福,更不保證人 長壽,這就是下面的比喻要說的。16-19 節所描述的富農, 設想得很仔細,規劃得很周詳,可惜他忘了生命的主宰天 主——是祂把生命「出借」給人,時限一到,祂就收回。 富農的精心策劃,敵不過天主的計劃:「愚昧的人哪!今 夜,你的生命就要被收回,那你儲備的資產,要歸誰呢?」 (20)富農的愚昧在於他只管自己享受,忽略其他一切。 他自言自語,每句話都以自我為中心,沒有一句話提到別 人;既不思考如何賙濟窮人,也不知道該感謝天主,奉獻 一部分財產給祂。


其實,這愚昧的富農也不瞭解他自己的真實情況。他 以為自己是生命的主宰,還要活很多年,豈知他的壽命已 盡,當晚就要撒手人間了,他仗恃的財富又有何用呢!講 完這個比喻,耶穌下結論說:「所以,那只為自己積財, 卻不在天主的事情上致富的人,便是如此下場。」(《四 福音》,樂仁出版社。21)反省至此,不妨回顧一下這段 有趣而內容豐富的福音。路加記述在耶穌走向耶路撒冷的 路上,所發生的事和所遇到的許多人。這次,是一個守法 的猶太人請耶穌按照梅瑟法律,替他們弟兄二人公平地分 配祖先所留下的財產。耶穌趁這機會給在場的群眾一個警 告:「要防範和避免一切貪念,因為人的生命不在於擁有 大量財產。」


然後,耶穌講了一個生動有趣的比喻,把一個自私自 利的富農繪聲繪影地呈現在我們眼前。路加所代表的地中 海地區有這樣的富農,反觀以農立國的黃河、長江、珠江 的華夏,也很容易在歷史中,甚至在目前,發現許多類似 的富農。耶穌所講的比喻,確實也為我們提供了恰當的反 省題材。勤勞致富是華人的傳統;道德上,華人有孔夫子 說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有孟子的「老吾 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和仁心的四善端: 「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謙讓之心,是非之心」等。聽完 主耶穌的比喻後,我們還得把耶穌最後的話語,懂成積極 的邀請:除了勤勞致富外,還要在天主面前致富。這包括 對兄弟姊妹們的關懷。

(聖博敏神學院禮儀研究中心 房志榮神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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