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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訊 常年期第十四主日 111/7/3



常年期第十四主日 111/7/3

依66:10-14 迦6:14-18 路10:1-12,17-20

  今日福音記載耶穌派遣門徒傳福音,我們就以「傳福音的門徒」做反省。耶穌要門徒傳福音,似乎更重視傳福音者這個「人」,這甚麼似乎比他甚麼更重要

  門徒是被「派遣」的:福音清楚說明耶穌「派遣」祂的門徒,「使徒」(apostle)的原意就有被「派遣」的意思。基督徒必須有這份「使命感」才是真正的基督徒,這也是天主教徒較弱的地方,未能明白基督徒的本質包含了傳福音。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兩次派遣門徒,更突出「使命感」的重要。第一次派遣十二人,明顯表示十二位宗徒傳福音的特殊地位。今天我們可引申說,神職人員有非傳福音不可的特殊責任。第二次耶穌派遣七十二人,有人指出舊約以為天下的國家只有七十二個,這裡表示基督徒被派遣到所有國家,不再限於以色列十二支派。另一意思是,不光是十二宗徒,所有基督徒皆被派遣到各處傳福音,他們都有傳福音的使命。

  門徒傳福音時必須彼此合作:耶穌派遣門徒兩個兩個的出去,裡面包含了豐富的意義。一方面顯示出傳福音是基督徒團體的使命,而不是個人的事業;另一方面,基督徒所傳的既是愛與和平的福音,他們必須將愛與和平在兩人的關係中發展出來,愛與和平的訊息才有說服力與可信性。兩人要保持良好關係並不容易,他們的組合並非出於自己的選擇,而是出於被派遣。兩人在有限制的條件下,把愛與和平生活出來,更彰顯出福音的力量。

  從教會過去的經驗顯示,福音未能廣揚,往往因為基督徒不能兩個兩個的帶出愛的訊息。神父與神父不和,神父與教友不和,教友與教友不和,彼此都以為自己最有真理,不惜維護真理而傷害愛德,還不自覺地以為為天主做了件好事。聖雄甘地曾慨嘆說:「基督徒若能像基督一樣愛人,全印度都會信了耶穌基督。」

  門徒必須把愛與和平帶給別人:不但門徒之間須具備愛與和平,他們更要把愛與和平帶給別人。耶穌要求門徒謙遜的祈求天主多派工人,不要依賴物質而要依賴天主,並要迫切地去傳,但最重要的,還是把和平之子耶穌基督帶給別人,代表耶穌說:「願這一家平安!」「天主的國已臨近你們了!」基督徒要記著自己是和平使者,無論進那一家,都要把耶穌帶去。門徒「要醫治城中的病人」,身體疾病的痊癒,只是天國來臨的記號,耶穌更重視全人的治療;個人內心的與人際關係中的愛與和平,的確可以治療無信的、自私的、貪婪的、虛偽的、憤怒的、絕望的心靈。

  傳福音的門徒有喜有憂:傳福音有一定的困難,有被拒絕的時候,連聖保祿也有雅典不愉快的經驗,門徒不能期望時時處處都受歡迎。耶穌安慰門徒說,這是他們的損失,不歡迎愛與和平的人只會自食其果。傳福音的門徒應該時常喜樂,不是因為他們有能力戰勝惡勢力,而是因為他們的名字已經寫在天上了。這真是個好消息,有聖經中耶穌的話作保證。不少教友十分重視某些敬禮或某些禱文,因為據說這些東西可幫助他們不致帶著大罪而終;其實耶穌在福音中早就說了,傳福音的門徒應該歡喜雀躍,因為他們的名字已經寫在天上了。

  讓我們緊記今日福音的訊息:基督徒的身份包括被派遣傳福音的使命,傳福音時必須與別人合作,彼此先活出愛與和平,然後才將愛與和平帶給別人。傳福音者「是」甚麼,影響著他們「說」甚麼及「做」甚麼。傳福音者最大的喜樂,就是耶穌保證他們的名字已經寫在天上了。

(本文節錄自聖博敏神學院禮儀研究中心吳智勳 神父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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