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博羅梅奧(Charles Borromeo)的名字與改革有關。 他生活在新教改革時期,並在特倫特會議的最後幾年參與了整個教會的改革。
雖然他屬於米蘭貴族,並與強大的美第奇家族有親屬關係,但查爾斯希望致力於教會。 1559年,當他的叔叔德·美第奇樞機當選為教宗庇護四世時,他任命查爾斯樞機執事和米蘭大主教管區行政長官。 當時查爾斯還是個外行和年輕學生。 由於他的智力素質,查爾斯被賦予了與梵蒂岡有關的幾個重要職務,後來被任命為負責教皇國務卿。 儘管他的親戚堅持要他結婚,但他哥哥的過早逝使查爾斯做出了明確的任命為神父的決定。 在25歲被任命為牧師後不久,博羅梅奧被祝聖為米蘭主教。
在幕後工作,聖查爾斯在特倫特委員會幾點瀕臨解散時,讓特倫特委員會繼續開會,值得讚揚。 Borromeo鼓勵教宗在停職10年後,於1562年恢復理事會。 在最後階段,他承擔了整個信件的任務。 由於他在理事會的工作,在理事會結束之前,博羅梅奧無法在米蘭居住。
最終,博羅梅奧被允許將時間奉獻給米蘭大主教管區,那裡的宗教和道德畫面遠非光明。 神職人員和俗人天主教生活每個階段所需的改革是在他手下的所有主教組成的省議會中發起的。 為主教和其他神職人員制定了具體的規定:如果要使人民皈依更好的生活,博羅梅奧必須第一個樹立好榜樣並更新他們的使徒精神。
查爾斯主動舉了個好榜樣。 他將大部分收入分配給慈善事業,禁止自己所有奢侈品,並對自己施加嚴厲的懺悔。 他犧牲了財富、崇高的榮譽、尊敬和影響力來變得貧窮。 在1576年的瘟疫和饑荒期間,博羅梅奧試圖每天養活6萬至7萬人。 為此,他借了一大筆錢,需要數年才能償還。 當民政當局在瘟疫高峰期逃離時,他留在城市裡,在那裡他為病人和垂死者服務,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
工作和擔任高階職務的沉重負擔開始影響博羅梅奧大主教的健康,導致他在46歲時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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