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人:他或是要恨這一個而愛那一個,或是依附這一個而輕忽那一個。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瑪6:24)
瑪門(Mammon)是金錢的另一個字。耶穌很清楚,你必須選擇服事天主或服事金錢,但不能兩者都服事。一顆分裂的心是不夠的。聖十字若望在他的靈修經典《攀登迦密山》中也解釋了類似的事。他說我們的慾望必須完全淨化,以至於我們所渴望的一切都是上帝和祂的神聖旨意。生活中所有其他的慾望都必須被清除,這樣我們才能專一地獻身於天主。這是否意味著天主並且只有天主應該成為我們所有愛的對象?確實是的。但必須正確理解這一真理。
當我們想到天主給我們去愛的呼召時,我們確實不僅必須愛天主,而且必須愛生活中的許多其他事物。我們必須愛家人、朋友、鄰居,甚至我們的敵人。希望我們也熱愛我們生活的其他方面,例如我們的職業、我們的工作、我們的家庭、某種消遣等等。愛上帝呢?
答案很簡單。神的愛是這樣的,當我們以天主為我們所愛和奉獻的唯一對象時,我們對神的愛就會超自然地滿溢。這就是天主的愛的本質。當我們愛神時,我們會發現神呼召我們透過愛他人甚至生活的各個面向來愛祂。當我們愛天主希望我們愛的事物,當我們表達對天主旨意中所包含的一切的愛時,我們仍然在盡心、盡意、盡性、盡力愛神。
但回到我們上面的經文。為什麼我們不能愛神和金錢?這段經文中的「瑪門」必須被理解為一種變成不健康的依戀和慾望的愛。金錢是這樣的,我們可以透過允許我們對它的慾望變得混亂來「愛」它,從而將上帝的意志排除在這種「愛」之外。當金錢完全按照天主的旨意使用時,它並不是邪惡的。那樣的話,我們所用的錢就會大大榮耀天主。但是,當金錢或我們渴望的任何其他物體開始具有自己的生命時,可以這麼說,那麼這種渴望就會與我們對天主的愛相矛盾。愛神並且單單愛神意味著我們愛天主以及祂希望我們在生活中愛的一切。
今天,反思全心全意獻身於天主的必要性。當你委身於這種專一的愛時,也要考慮天主呼召你在祂裡面並透過祂來愛誰、愛什麼。祂完美的旨意會將你引向何方?也要考慮一下您是否允許對金錢或生活中其他任何事物的不健康依戀,從而分散您對人生唯一和最終目的的注意力。讓天主從你心中清除那些不健康的慾望和虛假的“愛”,這樣你就能自由地去愛,就像你被造去愛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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