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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聖事

聖保祿說:「你們作丈夫的,應該愛妻子,如同基督愛了教會,並為她捨棄了自己 。這與奧秘真是偉大!但我是指基督和教會說的」(弗5:25,32)。

透過婚姻盟約,一男一女組成一個共同生活及互愛的親密共融團體;婚姻盟約是造 物主所創立的。婚姻的本質指向夫妻的幸福,以及生養和教育子女。兩位受過洗的人的 婚姻也由主基督提昇到聖事的尊位。

婚姻聖事象徵基督與教會的結合。它賜予夫妻恩寵,使他們以基督愛教會的愛彼此 相愛。如此,這聖事恩寵成全夫妻之間的人性愛情,強化他們之間那不可拆散的結合, 並在邁向永生的旅途中聖化他們。

婚姻建基於締約雙方的合意,就是建立在彼此決定性地把自己交付給對方的意願上 ,其目的是為活出一個忠貞和傳衍生命的愛情盟約。

由於婚姻確立夫妻在教會內生活的公開地位,故此婚禮宜公開舉行,安排在禮儀慶 典中,在司鐸(或教會認可的證人)和其他證人及信友團體前舉行。專一性、不可拆散 性及對生育的開放皆是婚姻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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